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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车祸保险杠损坏是维修不彻底还是二次事故所致?

分享到: 来源:【每日商报】日期:【2014-02-20】关闭窗口

摘要: 日前,余杭仁和街道的田女士遇到一起车辆维修遗漏项目的纠纷,关键问题恰恰在于消费者维修汽车过程中,很容易忽略的维修单据。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韩某承诺为田女士重新校正大梁并维修,但前保险杠已经不能使用,更换保险杠的费用需田女士自己承担。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日前,余杭仁和街道的田女士遇到一起车辆维修遗漏项目的纠纷,关键问题恰恰在于消费者维修汽车过程中,很容易忽略的维修单据。
  去年3月,田女士因单方事故撞了车,经过保险公司推荐,她把受损的比亚迪汽车送到仁和某汽车维修厂维修,并且更换了前保险杠、前大灯,水箱、电路等其他受损部件也被维修了一遍。汽修厂负责人韩某承诺,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项目进行维修并提供正式发票,交车时田女士也没提出异议。
  维修后不出半年,田女士又因单方事故导致前保险杠开裂,因事故不大,当时没打算修理。过年前,田女士想起开裂的保险杠觉得不太好看,想要修理一下,这次她直接把车开到了4S店,维修中发现汽车大梁已经弯曲生锈,并无法正常安装前保险杠。4S店工作人员告诉她,有可能是前一次事故剧烈撞击导致大梁弯曲没有校正。于是,田女士找到了第一次维修的仁和某修理厂,要求修理厂对其大梁进行校正。修理厂负责人韩某以间隔时间太久、中间又出过事故等理由拒绝修理。双方僵持不下,田女士找到了仁和工商所12315中心投诉。
  据工商所调查,因为间隔时间太久,双方都无法提供当时修理的单据,为田女士修车的师傅也已经不干了。田女士坚持认为,第二次事故撞击力度不大,保险杠也只是轻微开裂,不可能造成大梁弯曲,所以必定是第一次维修时修理厂没有对大梁进行校正。而韩某则辩称,第一,汽车维修"保质期"为120天,现在他对当时的维修已经不负有责任;第二,他有理由怀疑车子其间是不是出过其他事故,即使如田女士所说只出过这一次事故,她没有及时修理,过了这么久才发现大梁弯了,也不能排除是碰撞后继续使用造成的。
  双方各执己见,执法人员分析后指出,间隔时间太久,而且相关定损单据也已经遗失,所以无法得知当时车子大梁是否在维修项目之列,但根据大梁弯曲生锈的情况以及第二次碰撞仅造成前保险杠轻微开裂这一事实,常理可以认为第一次维修没有对大梁进行校正或者校正得不彻底,修理厂负有责任。而田女士新手上路缺乏相关知识,维修后也没有对车辆仔细检查,二次碰撞后也没有及时维修而是继续上路,也负有一定的责任。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韩某承诺为田女士重新校正大梁并维修,但前保险杠已经不能使用,更换保险杠的费用需田女士自己承担。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要提醒车友的是,车辆出了故障之后要及时维修,维修时要仔细核对定损单据,维修之后要检查维修情况,并保存维修记录表,如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举报。